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所有接收退役士兵的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确保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从退役士兵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发工资,要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退役士兵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应与本单位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其军龄连同国家规定的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投保年限。非个人原因,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退役士兵或安排其待业。
  7.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接收安置。非本市入伍,但结婚满2年,配偶常住户口、部队驻地和生活基础在市接收安置范围内的转业士官,可申请易地投靠配偶,实行自谋职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贴。
  8.退役士兵要发扬光荣传统,更新择业观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职业。对安置工作单位后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不到工作单位报到,或报到后不服从分配工作的退役士兵,不再统一安置,可进入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择业。
  (二)江阴市、宜兴市负责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三)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负责接收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参照市安置规定办理。
  四、认真做好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根据改革发展的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广开安置渠道,认真做好农村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要选择高素质的退役士兵作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后备力量,有计划地推荐他们担任基层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把退役士兵中的两用人才推向农村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配置就业。要积极鼓励退役士兵兴办各种经济实体,为发展农村经济作贡献。可全面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有偿转移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各乡镇政府确定,一般相当于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对退役士兵在生产、生活、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各乡镇要安排适当的专项补助经费帮助解决。
  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
  退役士兵的安置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涉及军队和地方,事关军心和民心,做好安置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又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整个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繁荣。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双拥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相互支持,各负其责,克服困难,认真落实安置任务,确保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