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对调节气候、保持水土、减少污染、美化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对改善我省高原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
二、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我省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二)我省城市绿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设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东部农业区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其它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全省设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东部农业区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其它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三)我省城市绿化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从高原城市特点出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乔灌花草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坚持城市绿化工作与生态环境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发展旅游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园林城市等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整治、配套建设;坚持依靠改革推进城市绿化建设的原则,通过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绿化事业蓬勃发展。
三、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和完善城市绿化规划编制工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实施城市绿化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各城镇在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必须同步编制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报批。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时,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布局绿化建设用地,划定绿化用地面积,明确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要在城镇周围和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设置绿化隔离带;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和物种等条件和特点,采取大区域科研比选等方式,因地制宜确定绿化建设方案,按照宜草宜树时优先植树的原则,确定植物种植结构,通过科学配置和合理布局,形成点、线、面、环相衔接的绿化系统。已经编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城镇,要按照以上要求,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复查,不符合城市绿化建设要求以及没有划定绿线范围的,要在2001年底前补充、完善。批准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行署)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