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河南省分行等部门关于开展粮食清资核贷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1]75号)
开展粮食清资核贷工作,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清仓查库成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重大举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等部门《关于开展粮食清资核贷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粮食清资核贷工作的意见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我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已基本结束,初步摸清了我省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情况。但从清查情况看,部分粮食企业在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开展前集中调整统计、会计账,调减粮食账面库存数量,出现了部分结算应收款、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和损失损耗亏损挂账等问题。为了巩固清仓查库成果,查清有关问题,清收不合理资金占用贷款,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高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水平,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央有关领导批示,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清查粮食企业资产、核实农发行贷款、清收不合理占用资金工作。现就这次粮食清资核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清资核贷工作的紧迫感
目前,一部分粮食企业严重地存在着农发行信贷管理台账与企业统计账库存粮食出现差额的问题。据目前统计分析,其差额主要反映在企业销售结算应收款、库存损失损耗及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方面。这种情况既是企业几年来积累问题的集中反映,也是农发行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漏洞的集中反映。如不收回这些差额,将形成较大风险、因此,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次清资核贷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认真搞好我省清资核贷工作。
二、明确清资核贷工作的主要任务,确保清资核贷工作质量
(一)清资核贷的主要任务。这次清资核贷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粮食清仓查库的基础上,彻底清查在农发行开户的粮食企业库存总量及资金占用,查清企业统计账与农发行信贷管理台账库存的差额,分清性质和责任;全力清收企业结算资金、挤占挪用和其他不合理资金占用及其贷款;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银企管理水平。这次要重点清查企业粮食库存占用资金,核实粮食库存占用的贷款;清查企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核实结算资金占用的贷款;清查企业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递延资产及亏损挂账等,核实1998年6月1日以来新形成的财务挂账性质占用的贷款;清查企业应收补贴款,核实财政补贴资金的去向;清理企业多头开户,清查企业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