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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1]173号 2001年7月23日)


西安市森合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云龙大厦是集办公、住宅为一体,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大厦,由西安市森合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
  (1)管理服务费
  含楼梯间、电梯间、走廊、公共洗手间和大厦广场的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巡逻;节日楼宇灯饰等服务费用。此项费用按建筑面积向使用人计收(使用人与产权人有约定的除外)。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1.20元/㎡·月,营业用房2.10元/㎡·月,商住3号楼住宅用房60.00元/套·月,回迁1号楼的住宅用房40.00元/套·月。
  (2)日常维修养护费
  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收费标准为:办公用房0.90元/㎡·月,营业用房1.25元/㎡·月,商住3号楼住宅用房0.40元/㎡·月,回迁1号楼的住宅用房0.20元/㎡·月。
  (3)车辆管理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三、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上述收费标准即为中准收费标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以中准标准为基础,在10%上下浮度内,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或楼宇按中准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从二00一年三月份起执行。原市价房发(2000)35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室内车辆存放收费标准

  附表1:

云龙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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