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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01年7月份调整全区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2001年7月份调整全区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藏价电字[2001]9号 2001年7月9日)


各地市物价局、石油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7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1年7月10日起调整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
  (一)拉萨价区(一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4453.16元,每公升调整为3.26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4260.20元,每公升调整为3.58元。
  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3808元,每公升调整为3.20元。
  (二)昌都价区(二价区)
  90号无铅汽油每吨调整为5614.26元,每公升调整为4.11元。
  -20号柴油每吨调整为5628.70元,每公升调整为4.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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