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以次充好、低价倾销、掺杂使假、克扣斤两、强买强卖、哄抬物价、以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按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禁止某些公用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垄断地位搞商品硬性搭配销售,或以超低的价格排挤竞争对手,或以独占的优势长期维持较高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旅游等方面的虚假广告,对虚假广告发布者和发布媒体进行严厉处罚。
四、推进文化市场整顿,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
(十一)对娱乐服务场所继续实行压减政策。今后各部门不得审批新的娱乐服务场所,包括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及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和录像放映场所。新建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确需配套的,可设立大众化、开放式的娱乐场所,但不得设置KTV包间。
(十二)依法取缔无证照和证照不全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加强对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的监管,对有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色情陪侍、淫秽表演和利用电子计算机、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及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现象的娱乐服务场所,除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外,一律按照规定吊销证照。对娱乐场所要排查清理,对以“电脑屋”、“网吧”从事营业性电脑游戏经营活动的,一律予以取缔。
(十三)下大力气对各种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打击侵权盗版、制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缴淫秽色情、盗版、反动、“法轮功”邪教等各种非法出版物。理顺音像市场管理体系,改变多头管理状况。清理压缩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对音像制品出租点进行整顿,切实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针对非法出版活动向团伙化、网络化和综合性犯罪发展的趋势,坚持“打团伙、破网络、端窝点”,着力打击有组织、成规模、内外勾结的犯罪活动。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十四)制止虚假招标投标行为。所有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行为,都必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单位不得按自己中意的施工单位具备的条件任意设定投标入围条件,不得以任何歧视性手段排斥潜在投标人。坚决制止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哄抬标价以及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阴阳合同”、“地下合同”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应招标而不招标、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