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分工,协调实施。各级康复机构(中心、站、点)、康复协会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编写教材,培训骨干,传授方法,提供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各类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完成肢残功能训练8400例、智残能力训练5600例。
7、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减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行食用盐加碘,在食盐加碘措施未落实的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碘,预防因缺碘导致智力残疾。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碘缺乏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8、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
(六)加大特殊教育力度。大力推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城市市区、经济发达的县(市)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其它已经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水平。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小学阶段入学率有大幅度提高。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扶助政策,使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大对教学经费投入,保证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3、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使更多的残疾考生能进入高等院校。
4、社会普通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将聋儿语训纳入教育规划,按规定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
6、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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