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十七日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
序言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实施5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各级残联共同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九五”计划规定的任务,残疾人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残联组织和基层服务网络日益健全,一大批残疾人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投入康复扶贫贷款15725万元,省财政专项残疾人扶贫资金1500万元,地方扶持资金148658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921573名,已脱贫771573人,是“八五”期间脱贫人数117200人的658倍。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扶助、统筹扶助等措施,残疾人保障和扶持面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使可扶持和有求职要求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80%。建立了21个社区康复服务指导部、177个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站、30个聋儿语训部、13个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在利用社区管理资源和技术资源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累计共完成各类残疾人康复任务144576人次。进一步开展了残疾人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办校、办班、随班就读相结合的办学格局,残疾学生入学率达75%,接受培训的残疾人达20多万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21个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出台了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2775个乡、街道和21935个村制定了扶残助残措施,为残疾人营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由于我省人口多、地域广,位处西部,属经济不发达省,贫困残疾人事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还不够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按比例就业进展缓慢,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艰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等。今后5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把我省残疾人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2001年至2005年,我省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