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01]88号 2001年7月26日)
为了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要求的财政管理运行模式及运行机制,省政府决定,从2001年起进行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精神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推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支持这项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甚至阻碍改革。
实行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对财政性资金的缴拨方式和程序较大的改革,政策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国库、各代理银行、执收机关、预算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保证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省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本单位的这项改革工作。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总结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全面开展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自行决定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为了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规范省级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0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