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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
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政发[2001]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服务和服从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更好地促进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要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总体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在2002年1月底结束。村的合并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快进行,尽可能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实施到位。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如下:9月份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0月份各市、县(市、区)、乡镇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11月份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12月份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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