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工业素质提升不快,缺乏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所有制结构还不够合理,区域经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二是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虽然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较弱,成为深化改革的难点所在;三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程度与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农业纯收入增势趋缓。
二、2001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我省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调整中加快发展,为实施“十五”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200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国内生产总值1820亿元,增长9%;
(二)地方财政收入124亿元,增长10%;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0亿元,增长10%。
(四)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
(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
(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三、2001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全国“十五”期间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5%的要求和我省确定2001年全省企业工资力争达到6%的调控目标,经测算,2001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
(一)全省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力求达到6%;
(二)200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
(三)200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2%;
(四)2001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上年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省平均工资水平1倍以上的企业,在执行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时,原则上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全国及全省范围的政策性调整工资除外)。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基准线或上线的,必须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四、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实行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2001年工资指导线发布后,全省各类企业和执行企业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都应接受工资指导线的指导,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十一条的规定,在生产经营正常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合理安排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