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湘政办法[2001]2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社会安定,是各级政府和禁毒领导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为彻底解决毒品问题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为切实履行省禁毒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禁毒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禁毒斗争的职责,充分发挥省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搞好禁毒工作,现将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省公安厅:
一、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余刑犯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三、统一协调各地跨省(区)、跨地区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加强禁毒国际合作。
四、负责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省委宣传部: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禁毒委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结合我省实际,参与制定禁毒宣传规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和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禁毒重大活动。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时间宣传教育相结合,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