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1]6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促进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
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加快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农业在我省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长,直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关键在于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普及,在于依靠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农村乡土人才队伍。经过长期的培养,我省农业和农村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素质逐步提高。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农业和农村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队伍不够稳定,远远不能适应我省科技兴农的发展战略。对此,要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我省的基本目标是,到2010年,培养出50名具有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00名学术、技术水平高、攻关能力强,在科研、教学、推广领域起带头作用的农业高级人才;10万名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强推广应用能力,在农业生产技术上起骨干作用和农村一线起技术指导作用的初、中级人才;100万名具有农民技术员以上职称和在乡镇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的农业各业乡土人才;70%以上的农村劳动者成为掌握1—2门实用技术的“科技明白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确保全省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大力培养农业高级人才
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学科专业优势明显。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涵盖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乡镇企业等科研、教学、推广领域的农业高级人才队伍。根据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需要,依托各类院校和科研院所,对农业技术人员广泛开展农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教育。同时,在积极推行博士后制度中,注重培养农业高层次人才。加强国内外农业方面的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选派培养对象到国外考察、培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积极吸纳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来川工作。对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留学回国人员、省外农业技术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接收单位可不受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或结构比例、入城指标等限制。如编制已满,机构编制部门可以追加相应事业编制。加大承担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攻关、农业科技重大成果推广项目主持人中中青年高级人才的比例。重视优秀农业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进一步解决长期坚持在农业基层单位工作,群众公认水平高、业绩突出的农业技术人员评聘研究员职称问题。通过10年的努力,在全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农业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