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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使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使用
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83号)


  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升级电子公文邮件系统的通知》(市政办发[2001]16号)发出后,由于多种原因,市级机关各单位利用该系统收发文件的数量不多,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快速传递公文、信息的作用。为落实“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公效率,现就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规定如下:
  一、建设好各单位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节点,稳定使用人员,提高操作水平。
  二、从9月1日起向市政府报送的公文、信息、各种数据及代拟稿等公文要求如下:
  (一)纸质文件按现行公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继续认真执行;
  (二)除了报送纸质文件外,还要通过市政府的电子公文通信系统增报一份电子公文。报送涉密文件时,走加密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没有报送电子公文的纸质文件,将不予办理。
  (三)为了统一电子公文的格式和加强电子公文的权威性,市政府下发的和各单位报送的电子公文均应采用国务院办公厅推荐使用的《文星2000》系统编辑,以利于公文规范的在各个办公网络间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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