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下关区政府对
中央门地区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限的通知
(宁政发[2001]1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中央门地区市容市貌和社会秩序的管理,改变该地区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热潮不到位的状况,实现综合、长效管理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中央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行政管理权交由下关区政府集中行使,其管理范围为:东起龙蟠路铁路口(包括神策门公园),西至金桥市场门前,南起中央路黑龙江路口,北至中央北路铁路跨线桥,面积约1平方公里。
下关区政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中央门地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尽快组建中央门地区的日常综合管理机构,并从8月1日起履行职责。同时,加强对市有关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组织和协调工作,落实责任,规范执法,完善考核;市各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有关交接作,确保中央门地区在华商大会召开之前做到市容环境优美、道路交通有序,治安状况良好,并逐步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树立起中央门“窗口”地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