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东宇世纪园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1]146号 2001年7月30日)
沈阳东宇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东宇世纪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东宇世纪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别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
二、公寓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元。
三、智能系统维护费,每月每户15.00元。
四、卫星电视系统维护费,每月每户15.00元。
五、电梯运行服务费,按照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六、地下停车场出租租赁收费,双方协商议定。
七、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巡逻、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智能系统及卫星电视系统维护和业主会所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