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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电信公司资费结构性调整补充说明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
关于内蒙古电信公司资费结构性调整补充说明的批复
(内通管[2001]105号 二00一年八月五日)


内蒙古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补充说明的请示》(内蒙古电信[2001]80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制定的补充说明,在实际执行中要统一标准,同时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用户的理解。
  二、对虚拟网用户,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资费标准的情况下,可开展一些阶段性的优惠活动。但优惠幅度不宜过大,使虚拟网用户逐渐接受新的资费标准。

  附件:

关于上报《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补充说明》的请示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内通管[2001]14号)《关于全区固定网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公司下发了(内蒙古电信[2001]52号)《关于全区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文件,因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具体规定不够明确。为准确执行资费标准,进一步明确资费结构性调整的有关条款,现将“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补充说明”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批。

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补充说明

  一、长途电话资费
  1、由于长途话费计费单元及费率标准为每6秒钟0.07元,在收取用户长途话费时存在最小费用单位“分”,鉴于目前辅币“分”流通量非常少,各分公司在收取用户话费找零钱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对零钱不足一角的建议采取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以角结清。
  2、长途通话跨越优惠时段的话单要分别按照跨越前后的费率计费,对跨越优惠时段前(或后)不足一个计费单元(6秒钟)的话单部分,在计费上应本着让利于用户的原则进行处理。
  3、《关于全区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内蒙古电信[2001]52号)中对长途通话分时段优惠办法适用于普通电话(不含公用电话),全国、全区和本地智能平台上开放的密码计帐卡(不含IP电话卡)。公用电话的分时段优惠办法按公用电话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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