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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怀宁县在建新县城执行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怀宁县在建新县
城执行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皖价服[2001]254号 2001年8月7日)
安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怀宁县在建新县城执行电价有关问题的请示》(价工字[2001]97号)悉。为保持新老城区电价的统一,经研究,同意你市怀宁县在建新县城规划区内电力价格按省物价局、电力局《关于我省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和调整电网电价的通知》(皖价工字[2000]288号)文中附表二《安徽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规定的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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