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在维护合法贸易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通过非法贸易流入国内外制毒渠道。
二、检查、监督、指导省内各级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属各类外经贸企业贯彻执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三、负责对各类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初审和申报。
四、加强国际合作和部门协调,按照国际禁毒公约有关规定和省禁毒委员会的要求,配合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重要、敏感的易制毒化学品强化管制力度,加强核查,避免流入非法渠道。
五、了解掌握外经贸领域禁毒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省文化厅
一、发挥文艺团体及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禁毒斗争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揭露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罪恶,揭示毒品对人类生命、社会秩序、家庭和个人幸福的严重危害性。
三、按照省禁毒委员会的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重大宣传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
省广播电视局
一、指导各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电影、电视和广播节目。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毒品犯罪行为;对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履行麻醉品管制国际公约义务,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麻黄素的生产、销售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省禁毒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全省药物滥用监测情况。
五、负责组织麻醉品专家委员会对全省戒毒工作提供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