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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二、配合有关部门,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遵纪守法的教育,增强群众的禁毒意识,同一切毒品犯罪作斗争。
  省国家安全厅
 
 一、收集国际毒品犯罪组织的情报以及国内外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经验,为我省研究制定禁毒措施提供参考。
  二、在国际国内毒品形势、反毒斗争业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
  省民政厅
  一、
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禁毒、戒毒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二、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戒毒人员及其家属。
  三、做好对禁毒英烈的抚恤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对被收容人员进行禁毒、戒毒宣传教育,并对其中的吸毒、贩毒人员做好审查、移交工作。
  省司法厅
  一、
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二、依法收容强制戒毒的劳动教养人员,积极做好强制戒毒、治疗康复和矫治恶习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强制戒毒劳教人员,努力降低复吸率。
  三、负责对在监狱服刑的涉毒罪犯进行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依法执行刑罚,不断提高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
  省财政厅
  一、
根据禁毒实际情况和工作任务,对禁毒、戒毒等所需费用,在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对缉毒缴获的毒资、非法收益和罚没财物的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禁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禁毒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交通厅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斗争,充分发挥交通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交通沿线的禁毒宣传工作,做好“堵源截流”工作。
  省农业厅
  一、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管理办法。
  省林业厅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禁毒宣传工作、国有林区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依法打击林区毒品犯罪活动。
  省贸易合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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