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三、对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遇到的具体政策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或司法解释方面的建议。
四、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检察环节上禁毒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省纪委(省监察厅)
对全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因涉毒尚未构成犯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省军区司令部
协调军队有关部门,做好军队内部的禁毒工作,支持、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省武警总队
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武装贩毒活动,加强对毒品的堵截工作。
二期强对严重贩毒分子的看守和押解,防止罪犯脱逃。
省计委
一、把禁毒事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禁毒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发展。
二、按规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禁毒基本建设的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省经贸委
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禁毒的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
二、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产品生产管理制度,协调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的生产协调和监管,规范销售渠道;配合省贸易合作厅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审批和调查核实工作;配合资阳海关和省公安厅打击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
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
一、拟定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措施、规划,将禁毒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指导,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无吸毒、贩毒现象作为学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项基本目标。
三、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禁毒教育,提高其防毒、禁毒意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省民宗委
一、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斗争,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宣传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