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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继续落实好“八个禁止”的规定。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禁止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禁止平摊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面向农民的集资;禁止各种摊派行为;禁止强行以资代劳;禁止在村招待下乡干部,取消村组招待费;禁止用非法手段向农民收款收物。这“八个禁止”,要让所有的基层干部都掌握,让所有农民群众都知道。对违反“八个禁止”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切实做好对灾区、库区移民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工作。对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的农户,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农业税、乡统筹费和村提留。禁止在灾区、贫困地区向农民搞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的集资或募捐活动。
  第三条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
  根据国办发[2001]42号文件精神,今年8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用电、报刊摊派、达标升级活动等问题开展一次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和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由省教育厅牵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配合,对农村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地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是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纠正、查处;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是否纠正;农村中小学生用书费用是否降了下来;一切通过学校代收的费用是否取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是否有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行为;截留、平调、挪用收费的现象是否得到制止等。
  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减负办、省纠风办配合,对报刊摊派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地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刊征订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以部门文件下达征订任务或以回扣等违法手段向基层摊派订阅报刊;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对农村报刊征订费用的控制标准和总额;对摊派报刊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纠正和及时处理。
  由省物价局牵头,省计委配合,对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用电乱收费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在农村电网改造中有无乱集资、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强制农民购买高价电表或借校表向农民多收费等问题;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完成的地方是否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
  由省纠风办牵头,省减负办配合,对农村达标升级活动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地是否还存在已明令取消的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取消了有关要农民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的规定;是否停止了各种“创建”、“评比”、“验收”、“授牌”、“命名”等变相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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