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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共厦门市委关于推行干部考察预告
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1999年3月我市对40个市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的考察在全市范围试行预告,特别是《关于实行干部考察预告的通知》(厦委组〖2000〗069号)下发后,干部考察预告工作逐步推开,收到较好的效果,社会反应很好。为规范做法,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完善考核,深化改革的一种形式,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更好地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群众参与考察工作,特别是为知情人反映问题创造条件;有利于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针对性,全面了解干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利于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增强考察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求的全局,充分认识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形成积极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
  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建立科学的、规范的、操作性强的制度,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预告对象
  (1)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正处(副局)级以上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拟提拔为副厅级、正处(副局)级人选进行考察的对象;列入市管党政后备干部的考察对象。
  (2)区委,市直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管理的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及拟提拔为正、副处级人选进行考察的对象。
  2、预告内容
  (1)考察对象的姓名、职务;
  (2)考察组成员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
  (3)考察期限;
  (4)反映问题的渠道包括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地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5)其他具体要求或事项。
  3、预告方式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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