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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意见

  五、普查的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123号),各地要将普查的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普查所必需的各项开支。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以确保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全省基本单位普查涉及全社会所有单位,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为做好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由周伯华任组长,王道生、马勇、孔介夫、林善敬、江水波任副组长、吴星明、杨明波、程安亭、钟世明、张汉良、潘长华、龙新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各项组织和实施工作,由吴星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政府要成立由一名政府领导牵头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要按照省确定的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层层落实普查的各项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我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省统计局
                                                       省 编 办
                                                       省经贸委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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