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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大连香海热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大连香海热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辽价函[2001]68号 2001年8月21日)
大连香海热电厂: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0]880号),在对全省小火电厂上网电价重新核定的同时,按照国家对新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有关政策,并参照全省各类发电厂上网电价的平均水平,对大连香海热电厂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31元(含税),并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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