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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今后新增加的审批事项,必须经过市政府审定,并以行政规章形式出台。
  三、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的领导,市成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厉德才(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石如(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体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局。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由市财政拨给必要经费。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由下而上,由上而下,整体推进,分类处理”的工作方法。先由各部门填表(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出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经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初审后,形成初步方案,发到各部门听取意见;再根据各部门反馈回来的意见修改完善,然后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原则上在今年内完成。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自行清理阶段(8月~9月)
  1、市政府印发《合肥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
  2、各部门对职权范围内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分类填报。
  3、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第二阶段:制定初步清理意见阶段(10月)
  1、由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情况,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2、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初步意见。
  第三阶段:修改完善清理意见阶段(11月)
  征求各职能部门对初步清理意见的意见。
  第四阶段:上报批准阶段
  1、把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意见报审改领导小组作最后审定。
  2、审定后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没有经审定通过的事项,各部门不再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部门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一定的力量对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避免错报、漏报。
  (二)各部门要按时、按要求向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
  (三)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与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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