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切实保障流动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权利。
3、具体措施:
(1)依法加强生态保护,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2)制定并实施全省农村改厕攻坚方案,加快淮北地区农村改水进程,尽快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3)加强对儿童食品、用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抓好对儿童食品、学习和生活用品安全性能监测,建立儿童食品、用品许可证制度,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须经专业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销售。定期开展儿童食品、用品质量抽查活动,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4)加强处于困境中的儿童救助。重视对流浪儿童的收容和管理,省辖市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康复事业,省辖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继续开展对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社会救助、捐资助学、助医、康复活动。
(5)切实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市、县(市、区)建立承担儿童少年社区教育职能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组织,逐步形成社区教育和管理规范化的模式。
(6)加强对流动儿童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权利保护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
(7)建设非营利性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为因各种原因得到父母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的监护,为他们创造与同龄人同等的成长环境。
(8)建立完善儿童校外活动阵地。采取扶持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现有的儿童校外活动教育阵地要充实内容,加强管理,服务于素质教育;各类教育活动阵地、适宜儿童的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纪念馆、科技宫等优惠、优先向儿童开放。
三、实事项目和重点任务
(一)开展3-5项治疗儿童常见病的适宜技术研究和推广。
(二)组织儿童心理健康的调查,举办儿童卫生保健论坛。
(三)以中心城市为主,逐步在全省建立儿童大病保障制作。
(四)基本建成江苏基础教育中心资料库
(五)将少儿文艺作品评比奖励纳入省级文化艺术奖评范围,对优秀的儿童文学、艺术作品和创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六)建立省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完善全省儿童少年法律援助网络。
(七)各省辖市建立一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八)完成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九)新建100个农村儿童文化园。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