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与卫生保健
1、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建立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保健体系。
(5)加强儿童的精神卫生教育和保健。
2、支持性指标
(1)开展婚前保健知识教育和婚前医学检查。婚前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8%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80%。
(2)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60%,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以下。
(3)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全省农村妇女保健保偿率达到80%,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5%,城市和农村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9%和9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5/10万以下,新生儿低体重出生比例控制在3%以下。
(4)巩固爱婴医院创建成果。全省4-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
(5)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全省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和20‰以下。
(6)全省儿童四苗基础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以上,并逐渐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7)全面实施社区儿童保健保偿制度,逐步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8)全省托幼园(所)儿童健康建档率达到90%,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托幼园所达到100%。
(9)加强城市中小学生的眼保健工作。在校中、小学生近视眼发生率分别控制在55%和25%以下。
(10)城市幼儿园、小学生的龋齿普查率和防治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
(11)普及儿童精神卫生知识,适龄学生在校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到95%以上。
3、具体措施
(1)制定并实施妇幼卫生发展纲要,着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儿童保健全程管理水平。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改善苏北地区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
(3)加强儿童卫生与保健科学研究。开展与儿童相关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研究,努力提高临床疗效;围绕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失衡、儿童意外伤害以及儿童心理疾病等预防措施,集中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力争在某些疑难领域取得突破。
(4)全面推行妇幼保健保偿、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以大中城市为中心,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儿童大病保险。
(5)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组织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研究,定期举办省级儿童卫生与健康论坛;在学校教育中增加儿童心理卫生教育内容,省辖市、县(市)设立妇幼保健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机构逐步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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