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实施以工
代赈异地扶贫安置(试点)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1]8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实施以工代赈异地扶贫安置(试点)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实施以工代赈异地扶贫安置(试点)工程的意见
(省计委2001年8月9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我国农村贫困现象明显缓解,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扶贫开发取得了阶段性胜利。针对全国扶贫工作的新特点,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今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对目前极少数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的特困人口,下决心实施搬迁扶贫,采取异地安置的办法,帮助这部分群众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异地扶贫安置作为扶贫开发、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提上了西部开发的议事日程。国家计委拟将我省列入西部4个异地扶贫安置的试点省之一。为实施好异地扶贫安置(试点)工程,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993年以来,在党中央的关怀和国家有关部委、对口帮扶城市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基本实现了“八七”扶贫攻坚目标。48个贫困县先后越过温饱线,全省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1993年的1000万人减少到2000年的31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34.4%下降到9.4%,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虽然我省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全省现有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深山区、石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其中有50.2万人因居住地土地沙漠化严重,水土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繁,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丧失了就地解决温饱的条件。实施异地扶贫安置,是帮助这部分人口彻底解决温饱、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通过实施异地扶贫安置工程,对从总体上减少贫困人口,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老少边穷”地区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异地扶贫安置(试点)工作,努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