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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下放、转移、转核准和转备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的决定

  审批转备案事项(1项)
  律师事务所主任推选
  十、市教育委员会(3项)
  下放审批事项(3项)
  1.社会力量办小学和幼儿园
  2.县、区属师范和教师进修学校的设立、变更及撤销
  3.成人初等学校设立
  十一、市文化出版局
  取消审核事项(1项)
  文艺培训办学
  十二、市卫生局(7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特医证》
  (二)取消审核事项(2项)
  1.全省统一乡村医生考试
  2.《甘肃省乡村医师(士)证》
  (三)下放审批事项(3项)
  1.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2.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下放核准事项(1项)
  个体小型医疗机构护士再次注册
  十三、市建设委员会(9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3项)
  1.城市燃气具市场准销
  2.城市车辆清洗经营资格
  3.建筑工程用材料《准用证》
  (二)取消审核事项(1项)
  砼预制生产企业、商品砼生产企业资质
  (三)合并核准事项(3项)
  民用建筑(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抗震设计审查、人防和结建人防设计审查与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并
  (四)核准转备案事项(2项)
  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兰登记
  2.建设工程合同审查
  十四、市规划土地管理局(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非主次道路边15层以下住宅建筑方案审查
  (二)下放审批事项(2项)
  1.居民院落私房翻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核准转备案事项(2项)
  1.出让土地转让评估结果的确认
  2.出让土地抵押评估结果的确认
  十五、市房地产管理局(6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3项)
  1.房屋使用权互换
  2.商品房权属登记卡
  3.私房翻建
  (二)审批转核准事项(2项)
  1.商品房销售面积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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