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安徽老年
大学部分专业学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2001]272号 2001年8月21日)
省委老干部局:
你局《关于适度微调安徽老年大学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近几年安徽老年大学教学费用上升,为支持老龄培训教育事业发展,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满足社会需求,同意对该校部分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1)电脑班:每人每学期120元;(2)钢琴、音乐欣赏、烹饪、证券、摄影:每人每学期60元。
其他专业的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安徽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字[2000]74号)执行。
以上为最终收费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向学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