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
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94号 2001年8月24日)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42号)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报刊征订乱摊派、各种达标升级活动进行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全面落实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一定三年不变”、农业特产税据实征收,精简乡镇编外人员等措施,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典型案件,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促进了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突出表现在:一些地方违反规定平摊农业特产税、屠宰税,高估农民收入收取提留统筹费;对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没有很好落实;有些地方和部门有令不行,仍然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个别地方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征收,特别是农村用电和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报刊征订乱摊派、各种达标升级活动以及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方面乱收费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少数基层干部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行向群众收款收物,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稳定。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近几年,由于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吸纳农村劳动力能力下降,农民外出务工遇到困难,造成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严重低温冻害和大范围、长时期的持续干旱,给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完成今年农民增收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在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减负就是增收。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特殊重要意义。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
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减轻农民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特别是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县、乡镇政府要从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出发,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政策上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通知》精神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以专项检查为重点,全面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