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对“坤宁口服液”定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1]247号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烟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坤宁口服液”重新定价的请示》(烟价[2001]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三类新药“坤宁口服液”已由省局定价(批准文号为鲁价格发[2001]138号),由于该公司在计算产品成本时,漏计部分外协加工费,经审核,重新制定零售价每盒(规格:10ml×10支)24.50元。自二00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执行。省局鲁价格发(2001)138号文自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