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农户售粮情况调查的通知
(市价成发[2001]203号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各有关区、县物价局:
按照国家计委、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户售粮情况调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农户售粮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时期。农户售粮情况调查,主要调查我市农村平均每个农户销售当年夏粮的数量、渠道、价格和收入,调查时期为今年夏粮上市日期至8月31日。
二、调查资料上报时间。请各区、县将农户售粮情况调查表和分析材料于9月5日前上报西安市物价局成本队。
三、调查户数量。为保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各区、县应保证足够的售粮调查户数量。售粮调查户应以常规调查户为主,每个区、县不得少于15个调查户,如常规调查户少于15户的,须增加其它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做为售粮调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