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房屋平面改坡屋顶工程的实施意见

  (四)实施“平改坡”的房屋,与北侧住宅楼的日照间距系数可按1:1.35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平改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平改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平改坡”工程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规划局。“平改坡”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由张店区及市、区房管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平改坡”工程的实施。
  五、实施要求
  (一)“平改坡”工程是一项造福于民、美化城市的好事,但也会对居民生活造成短时影响,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做好宣传,争取广大居民和有关各方的理解和支持,把好事办好。
  (二)要结合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对“平改坡”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优化设计,力求做到改善房屋性能,美化城市景观,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统一。要充分考虑改造后的屋面抗风载、荷载的要求以及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具体改造方案与施工设计图纸要经过市规划局批准。
  (三)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充分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努力降低改造成本。
  (四)应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并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施工时,要注意毗邻建筑的保护,尽可能避免给周围居民带来麻烦,减少对入住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努力做到使群众满意。
  (五)各具体实施单位要及时总结“平改坡”试点中的经验,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实施改造的新路子,以利面上工作的推广,促进“平改坡”工程的开展。
  六、其他区县的“平改坡”工作,参照本意见执行
  在改造的同时,要注意各城区和县城特色的塑造:博山城区突出园林式山水城市的景观特色;淄川城区突出山水相融的景观特色;临淄城区突出现代化城市景观与齐故都风貌并存的景观特色;周村城区突出现代风貌与传统风貌并存的景观特色;桓台县城和高青县城突出现代化城市特色;沂源县城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附:淄博市“平改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一年八月十四日

淄博市“平改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