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预防监督和监测工作,定期预报、公告省内水土流失及防治动态。
4、负责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国家及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治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6、负责利用外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省沙棘生态林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研、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科研成果、技术标准等工作。
9、负责全省“五荒”资源治理开发管理工作。
10、业务上接受水利部流域治理机构的指导。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山川秀美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土保持局)内设8个处:
(一)综合处。主要负责办(局)机关政务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人事处。主要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监督处)。主要负责政策法规、规章的草拟和组织实施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生态建设处。主要负责国家在陕的黄河、长江流域的生态建设管理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西部开发办农林生态组)。主要负责拟制规划、计划和资金统筹管理工作。
(六)工程处。主要负责淤地坝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七)外资项目管理处。主要负责全省山川秀美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八)科技宣传处。主要负责省山川秀美工程的科学技术交流和推广、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山川秀美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土保持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2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长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总工程师各1名)。
五、局属事业机构
(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所(对外挂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处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财政全额拨款。
(二)水土保持勘测规划研究所,处级建制,事业编制55名,财政全额拨款。
(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处级建制,事业编制20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