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四部门关于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99号 2001年9月12日)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审计局《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各有关部门要分清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策,把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监察局、西安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西安市审计局 2001年8月27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审计厅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监督和管理,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对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非常重视,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清理整顿单位银行账户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市各区县、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批违规开设的账户。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清理不彻底;有的部门和单位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银行账户开设、变更、终止手续,少数单位仍擅自开设银行账户。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过多过滥和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做好清理整顿银行账户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管理,整顿财经秩序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增长,为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各区县、各部门,特别是各区县、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清理整顿银行账户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