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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复方益母胶囊药品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复方益母胶囊药品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1]287号 二00一年九月五日)
烟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复方益母胶囊”药品定价的请示》(烟价[2001]第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烟台西苑制药厂生产的“复方益母胶囊”,属于国家中药四类药品,是政府定价药品。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各类差率,经测算核定价格为:规格0.42g×30粒,每盒零售价为36元。自二00一年九月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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