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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青岛上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局关于青岛
上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青价字[2001]17号 2001年8月17日)


青岛上苑医院:
  你院《关于医院病房床位价格调整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你院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对特需病房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一室二床(共9间)50元/床日(病房配置空调、电话、电视、卫生间、衣橱、软椅等),其他床位按普通病房收费标准执行。
  二、医保人员自愿入住特需病房的,应自行负担特需病房床位费与普通床位费之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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