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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大连市税务师协会关于对2000年度税务代理工作进行年检的通知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大连市税务师协会
关于对2000年度税务代理工作进行年检的通知
(大注税管发[2001]17号 2001年8月28日)


各税务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我市税务代理工作,提高税务代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大连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大连市税务师协会将于9月初至10月底对全市各税务代理机构开展税务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1、是否按规定领购税务代理专用发票,向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外的单位领购发票使用情况;检查本所领购发票的数量和使用、保管、缴销情况。
  2、是否按规定使用开具发票。有无虚开、代开发票的情况;
  3、是否按规定保管、缴销发票。有无擅自销毁发票,有无丢失发票的行为。未验发票(未加盖税务师协会验讫章)无论是否已使用完,本次检查中一并进行检查。
  二、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
  1、各税务代理机构是否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设置了会计帐簿,是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
  2、是否按规定照章纳税;是否有隐瞒收入,不提取风险基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足额上缴协会会费;
  3、是否按规定时间向管理中心上报了财务会计报表。
  三、税务代理执业质量的检查
  1、使用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税务师协会统一制定或经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批准印制的协议书,并按规定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内容为代理客户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
  2、检查为代理客户作的代理工作底稿或工作记录;
  3、有无因执业不当造成工作失误或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执业注册税务师执业情况的检查
  这次年检将对每个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看有无下列行为:
  1、执业税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税务代理业务;
  2、执业税务师是否专职在本税务师事务所执业;
  3、执业中有无工作失误;
  4、有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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