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胸腺肽注射液药品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胸腺肽注射液药品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1]263号 二00一年八月十六日)


泰安市物价局:
  你市《关于申请制定胸腺肽注射液销售价格的请示》(泰价管发[2001]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市山东省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制生产的胸腺肽注射液,属政府定价药品,根据国家计委发布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的作价原则和差率,核定价格为:规格2ml×5mg,每支零售价格为5.20元;规格2ml×20mg,每支零售价格为21元。自二00一年八月二十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