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区组织要了解掌握社区残疾人情况,各类服务机构设施要针对残疾人的需求,开辟适合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配置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和器具,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协助落实城市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关心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子女的教育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为残疾人创建无障碍社区环境。
3.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提高社区群众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协助社区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
4.各级残联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协会的指导,抓好已开展的示范社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的骨干培训工作。
(十一)残疾人组织。
任务目标:
——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活跃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
——团结、教育残疾人,激励残疾人的奋发进取精神,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做好各级残联机构改革工作,加、巩固、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县级和乡(镇)、街道残联按照《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的通知》((1998)残工委字第1号)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能。
2.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加快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勤政、高效、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
3.全省各级残联要制定实施干部培训计划,五年内分级分批对所有干部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为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打下基础。
4.各设区市残联都要建立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各级残联要重视专门协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场所保障。
5.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乡镇、街道残联组织进行需求与资源调查,在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牵线搭桥;宣传、表彰志愿者助残先进事迹,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