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性活动,吸引残疾人参加。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残疾人达到10%,参加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争取达到5000人。
4.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各级体育部门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建立残疾人运动员多级培养体系,体育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有条件的少年体校着力培养一批残疾人少年运动员;形成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教练员、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队伍,达到国家认证水平;设立依托现有场馆和体育训练中心的全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改造一部分现有的体育训练中心和体育场馆,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体育训练场所。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第三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第八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树立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
主要措施: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
2.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中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3.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单位要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南昌市及有条件的设区市电视台开办手语新闻节目,广播电台争取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栏目;评选“奋发文明进步奖”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
4.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八)无障碍环境。
任务目标:
——“十五”期间,积极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便利环境。
主要措施:
1.在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重要公共建筑物以及住宅时,必须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强制性标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工程建设中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强制性标准落到实处。建设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等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城市现有道路、重要公共建筑物和住宅等要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逐步改造,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需要。在小城镇建设中,应积极推行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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