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完善保护妇女的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网络,省建立解救被拐卖妇女康复教育中心,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妇女伤残鉴定、庇护、救助机构。
(6)加强妇女收容所、劳教所、监狱的规范管理,逐步增加女性服刑和劳教人员特殊教育和医疗费用,进一步推进设备、装备现代化进程;重视做好女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促使她们及早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劳动者。
(六)妇女与环境
1、具体目标:
(1)优化有利于妇女进步与发展的文化环境。
(2)为妇女创造适宜、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3)加强各类妇女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4)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5)保护弱势妇女群体。
2、支撑指标:
(1)提高优秀女性形象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率,大力宣传妇女进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
(2)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新型家庭,“文明户”、“文明新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户比例逐年上升。
(3)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生活方式的科学化,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4)保护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各类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家庭、工作场所及其他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5)妇女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80%以上。
(6)建立特殊困境妇女社会救助体系。
(7)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建有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妇女活动场所。
(8)加快建设各类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活动场所,提高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
(9)开展性别统计和妇女理论研究,建立江苏妇女数据库,设立女性科研成果信息交流网络。
(10)加强江苏妇女同国际妇女组织、机构及外省、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3、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消除对妇女的各种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强化新闻宣传监督检查,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遏制不良传媒对男女平等的负面效应。
(3)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女活动场所,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4)强化妇女环保国策意识,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5)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城市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和以扶老助困为主要内容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快捷的福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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