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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进行巡视、督察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专业
人员资格考试进行巡视、督察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保证2001年度全省统一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质量,维护其严肃性及客观公正性,我们决定对今年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8—9日。各市建委(建设局)应严格按照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准考证编发、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
  二、各市应严肃考场纪律,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监考人员严格执行“监考守则”。
  三、请各市选派1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参加全省统一巡视、督察工作,人员名单请于9月3日前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四、经省监察厅同意,各市建委(建设局)负责联络本市监察局参加巡视的人员1名,并通知有关巡视事宜。各市监察局巡视人员在本市参加巡视、督察工作,各市建委(建设局)巡视人员在全省范围内交流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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