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西安市
规模以下工业一次性全面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95号)
市统计局关于《西安市规模以下工业一次性全面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八月三十日
西安市规模以下工业一次性全面调查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和市政府的批复精神,摸清我市规模以下工业经济总量,为抽样调查建立样本框服务,将在我市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一次性全面调查,为保证调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查清西安市规模以下工业的经济总量,为市委、市政府指导规模以下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二)建立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框,为规模以下工业从全面统计方法向抽样调查方法过渡提供资料。
(三)满足市、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需要,为GDP的核算及数据质量评估奠定基础。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的范围是我市辖区内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非国有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具体包括,1999年底在册的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含当年新建的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新增的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单位及企业名称、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类型、隶属关系、营业状态等属性指标,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及企业资产情况、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营业利润、应付工资、折旧等数量指标。
三、调查时期和调查方法
调查时期为2000年、2001年1—9月和2001年10—12月(预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进行
四、调查表式
调查表式分为六种。
(一)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量指标快速汇总表。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