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2.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3.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主要目标: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社区残疾人协会;建立完善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残疾人工作全面融入社区建设,残疾人的各种问题在社区基本得到解决,把社区建成一个残疾人的事有人管,残疾人的困难有人帮,让残疾人满意在社区的优良环境。
三、社区残疾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
1.区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联组织健全。
2.街道残联组织健全,一名街道领导任残联理事长,另设一名专职残联副理事长。
3.区、街道理事长进入本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列为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4.在社区内推选优秀残疾人代表参加社区成员代表会议。
5.社区居委会班子产生后,按规定程序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社区残疾人协会在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主要职责是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代表其利益,倾听其呼声,反映其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联系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服务;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社区服务
1.对本社区贫困残疾人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其困难状况,有针对性地制订和落实扶贫解困措施;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留空白,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解困脱贫提供有效帮助。
2.区、街道有优惠扶持残疾人的政策文件和规定,社区居委会能具体落实。
3.区、街道两级社区服务中心设有专门为残疾人服务的项目。社区市民求助系统等公共服务网络,要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为残疾人提供特殊服务,如出行方便,对特殊困难残疾人上门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