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继承与发展工作,提高中、藏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的方针,遵循中、藏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继承中、藏医药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同时,积极利用和吸收现代科技成果,促进各学科的交叉、融合和渗透,为传统的中、藏医药学赋予时代的新特征。
以提高中、藏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为主题,加强中、藏医医院和专科建设;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中、藏医医院,使其成为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特色突出、技术领先、服务优良、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中、藏医医院。中、藏医医院要坚持以中、藏医药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把专科建设作为提高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省级、州(地、市)级和院内重点专科,在全省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地区分布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中、藏医专科体系和优势学科群。
五、加速科技进步与人才培养,实现中藏医药现代化。科技进步和创新是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始终围绕提高中、藏医药学术水平和临床疗效为中心,从解决制约我省中、藏医药学术水平提高的关键问题人手,充分发挥我省中、藏医药独有的特色与优势。继续做好藏医药的古籍文献研究工作,争取更多的、有学术价值的、水平较高的古籍出版。积极引进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及现代医学的手段和方法,对一些传统的、有效的诊疗方法、技术和传统制剂进行科学提炼,形成科学规范的诊疗标准,丰富中、藏医的诊疗技术,使中、藏医药在防治高原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有新的突破。积极扩大中、藏医药对外开放,开展多形式的地区间、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大力培养各类中、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现有医学院校的作用和潜力,加紧培养研究生、本科生等高层次的中、藏医药技术人才。坚持重点培养与普遍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中、藏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在职中、藏医药人员,在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上狠下工夫。继续做好名老中、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西、藏西医结合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高素质中、藏医药队伍。
六、加强农牧区中、藏医药工作,发挥中、藏医药在农牧区卫生保健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牧区中、藏医工作先进县和重点县的建设,发挥先进县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继续开展中、藏医医院分级管理工作,巩固示范中、藏医医院建设成果,发挥县级中、藏医医院在农牧区中、藏医工作中的龙头作用。重视乡村中、藏医药工作,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中、藏医药人员和中、藏药品,村卫生室应当开展中、藏医业务。开展乡村医生中、藏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把中、藏医药知识纳入乡村医生资格考核和晋升考核内容,鼓励乡村医生运用中、藏医药防病治病。支持城市中、藏医机构扶持、指导农牧区中、藏医药工作,向农牧区推广中、藏医适宜技术,努力提高农牧区中、藏医医疗保健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