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
关于做好中藏医药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1]17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中藏医药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九月三日
关于做好中藏医药工作的意见
中医药和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祖国医药学中的瑰宝。改革开放以来,中、藏医药学在我省得到了较快的继承和发展,建立了一批中、藏医药的医疗、教育、科研、生产机构,初步形成了中、藏医药的服务体系,从而形成我省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中、藏医药是我省重要的优势资源,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其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为加快中、藏医药的发展步伐,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保持中、藏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藏医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民族医药政,策,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深化改革,推进中、藏医药的继承与发展,提高中、藏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服务。
二、明确发展目标,建立完善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到“十五”期末,根据全省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西部大开发要求的中、藏医药事业发展体制和机制,优化中、藏医药资源配置、转变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建设完善一批中、藏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生产的重点基地,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形成结构与布局合理、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的中、藏医药发展格局,提高中、藏医药在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贡献率。
三、全面深化改革,优化中、藏医药资源配置。按照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要求,全面进行中、藏医药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中、藏医药资源配置力度,优化资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三项改革的总体要求,以结构调整、优化中、藏医药资源配置为主线,以建立竞争机制为核心,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低廉、质量优良的中、藏医药服务为目标,建立完善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藏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在理顺补偿机制、制定财政补助、税收和价格等政策时,继续对中、藏医药实行优惠倾斜政策。深化中、藏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引入公平、公开、有序的竞争机制,增强中、藏医药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使中、藏医药在卫生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中、藏医药行业管理和法制化建设,逐步实现中、藏医药全行业的法制化管理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