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整顿和规范
报刊发行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1]74号)
各地、市、自治州委,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九月十日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整顿
和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意见
近年来,我省报刊出版工作贯彻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调整报刊结构”、“治散治滥”的要求,停办了部分厅局委办报纸,加大了报刊进入市场的监管力度。但是,报刊发行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过多过滥、层层摊派、强行征订等问题。一些党政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利用管理权限,发文件、下指标,强行向下级部门和单位分摊自己主管主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管主办的专业性、行业性报刊。有的甚至利用行政执法手段和办证办照等工作之便,强行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广大群众摊派订报订刊;有的报刊发行部门采用高额回扣、组织出国旅游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扩大发行等等。这种状况不仅增加了基层单位和群众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冲击了中央要求确保订阅的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基层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为了切实改变这种状况,使2002年报刊发行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确保完成重点党报党刊的发行任务,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1]13号文件精神,对整顿和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教育部门必须认真贯彻中办、国办[2001]13号文件精神,把订报经费首先用在确保完成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甘肃日报的订阅任务上。“两报一刊”是传达中央和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指挥全局、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两报一刊”的征订学习。“两报一刊”等主要党报党刊用党费保证订阅。